激動!葡萄酒進口商可申請延緩3個月繳納稅費,并可減免滯報金 | WBO獨家
3月10日,海關總署發布政策支持因疫情生意受阻的企業,為企業減負。未能及時報關的進口貨物可減免滯報金,企業還可申請延期3個月繳稅。
1海關出臺進口企業滯報金減免政策
海關總署3月10日在其官網發布《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海關總署再出實招降低通關成本》的文章。
該文指出:對于疫情發生前已運抵口岸,但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時報關的進口貨物,以及企業復工后因疫情出現經營困難或者資金短缺等原因而無法及時報關的進口貨物,均可根據《海關征收進口貨物滯報金辦法》向申報地海關申請減免滯報金。
進口企業應如何申請?根據該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進口貨物收貨人申請減免滯報金的,應當自收到海關滯報金繳款通知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申報地海關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加蓋公章。
進口貨物收貨人提交申請材料時,應當同時提供政府主管部門或者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收貨人應當對申請書以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
上述文章還指出:進口企業確因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無法按期繳納稅款的,可向申報地海關書面申請延期繳稅,并提供繳稅計劃(長為3個月)。企業在海關核準的繳稅計劃內繳稅的,海關予以減免滯納金。
對于4月底前申報進口,憑銀行保函或關稅保證保險等擔保放行的貨物,企業長可申請延期3個月,海關暫不向擔保機構索賠。
2進口商:此舉減輕企業的資金周轉壓力
圣吉米圖酒業報關工作負責人馬女士告訴WBO:該規定的延期繳稅為綜合稅負,而非僅關稅項。
上海文冉船務有限公司的陸惠也指出:由于葡萄酒在進口時是關稅、增值稅、消費稅同時征收的,因此這三項稅收會同時延期。
目前,進口葡萄酒的綜合稅負為43.13%,也就是說,進貨價為200000元人民幣的貨物,清關時可延緩繳納8.6萬余元人民幣的稅款。這對現金流緊張的葡萄酒進口商而言,無疑可以起到積的作用。
上海里詩歐國際貨運代理有限公司的何肖龍介紹到:這個政策能夠對葡萄酒進口商起到正面的影響,通過寬限繳稅期限,會減輕企業的資金周轉壓力,讓企業更好的復工復產。
那么,延期3月繳稅應如何申請?馬女士指出:申請稅收延期,企業先要找擔保公司做擔保,再去海關申請,整個流程耗費的時間還是比較長。
另外,海關總署還針對疫情期間因延遲復工造成手(賬)冊超期核銷的企業做出減讓,企業可向主管海關申請臨時延長手(賬)冊有效期。
對此,葡葉科技創始人陳有進指出:近期各部門的確出臺了系列政策,許多政策如降稅、減免費用都是實實在在的惠企政策。希望政府給予企業信心,幫助企業渡過難關。對于進口葡萄酒商而言,今年的狀況很多人的確沒想到。
雖然目前有些政策紓困,但肯定不能完全抵消企業的倉儲、人力資源上的道道壓力。如何不被淘汰,還要靠企業自己。但堅持下來就是勝利,對于撐不住的企業被洗出市場之后的真空,就是留給幸存下來酒商的機會。
來源丨葡萄酒商業觀察
(部分內容源自海關總署官方網站)